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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标准以及其在局部外观设计适用上的思考

外观设计作为专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我国加入《海牙协定》后成为了各国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又一利器。外观设计不仅在保护时间上从原先的10年变成了如今的15年,且其保护范围也在保护整体设计的基础上增加了保护局部设计的规定。本文通过讨论外观设计的侵权判定规则以思考原有判断规则于局部外观设计的应用意义。[…]阅读全文

“药品专利链接”案的四点延伸探讨

本文主要介绍了我国专利链接制度整体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我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二审判决进行了梳理,进一步分析该案例中存在的四点争议问题以及美国、韩国等国在该类问题的做法和启示,希望能给本领域的知识产权人员带来一些思考。[…]阅读全文

现有技术在中美专利侵权抗辩使用中的差异

现有技术抗辩是对抗专利侵权诉讼重要的应对方案,其将现有技术与被诉侵权技术比对可以弥补专利无效诉讼耗费时间过长,诉讼负担较重的问题,在我国被诉专利侵权诉讼中使用越来越频繁。现有技术在美国侵权抗辩使用中叫做陷阱抗辩,陷阱抗辩需要判断假想的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具有新颖性。[…]阅读全文

美国专利法现有技术例外(二)

根据美国专利法102 (b) (1) (B)项的规定,在1年宽限期内,且在后续披露作出之前,该后续披露的主题已经被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作出过披露、或是由其他人直接或间接的从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处获得相应主题后作出过披露,那该后续披露属于现有技术的例外,不能作为AIA 35 U.S.C. 102 (a) (1)规定的现有技术来使用。[…]阅读全文